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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担保人诉讼时效是多久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未明确规定还款期限之情况下,作为担保人的法律诉讼时效应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其相关义务之宽限期届满之时为起点进行相应计算。
对于一般的保证责任而言,此时若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尚未结束之际即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则自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被依法消灭之日起,便可正式启动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计算程序。
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形,若债权人在保证期间结束之前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那么自该债权人正式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也将正式启动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计算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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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22: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