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抵押无力偿还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借款人无力履行房屋抵押义务之际,抵押权人往往会采取适当的手段予以应对。
他们可能先尝试与借款人进行协商,以期共同商讨出一个全新的还款方案或是寻找其他可行的途径来化解债务难题。 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抵押权人便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请求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对抵押财产进行公开拍卖,进而以拍卖所得用于清偿其所享有的债权。 在此过程中,拍卖所得款项将优先用于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而剩余部分则归属借款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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