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约定担保期限的诉讼时效为多久内完成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双方并未就担保期限进行明确约定,则保证期间应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当日起算,长达六个月。
在此宽限期内,若债权人尚未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之请求,则保证人可藉此豁免其保证责任。 至于有关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问题,则自债权人依法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时起,开始计算累计三年的诉讼实效。 总而言之,若未能达成关于担保期限的共识,您必须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行使相关法律权利以维护自身权益,否则保证人可能会拒绝继续承担相应责任; 待过了六个月的期限后,若产生纠纷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此时诉讼时效便锁定为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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