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需不需要担保人到场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须明白,借据并非必须要求担保人为其到场。
借据本身就是作为一份详细记录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证明文件而存在。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若借据上有担保人的存在,那么担保人亲自出席以及签字确认其所负有的担保责任,将会为债权人的权益提供更为稳固的保护。 但是,若在担保人无法亲临现场的情况下,只要其在之前已经点头同意为该交易进行担保,并且采用合法且有效的方法来表达其愿意履行担保责任(例如书面授权他人代为签署、使用电子签名等等),同样也能达成这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法律规定,作为保证合同可以被视为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当然也包括了当事人之间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形式,同时还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