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提供担保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若配偶中的一方提供了保证,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评估,以便明确其应负有的责任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假设该保证系基于某一方的个人意愿而做出,并且所获得的利益并未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或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那么在通常情况下,此类保证所引发的债务将被视为由提供保证的一方独自承担,而另一方并不需要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然而,倘若该保证是出于维护夫妻双方共同利益的考虑,或者另一方对于此项保证事项具有充分的了解并表示同意,那么这种情况便有可能被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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