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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用房子借钱不还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在借款时将房屋作为抵押品并发生违约行为,即借款方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则债权人(抵押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之规定,请求优先从该抵押建筑物处获得赔偿。
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采用诸如拍卖、变卖等非暴力方式处理已设押的房屋,从而确保自身权益得以维护。
如若债务人(抵押人)尚有其他资产可供执行,债权人亦有权要求对这些资产进行追索。
若债务人确实无法清偿所有债务,债权人可依法申请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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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7 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