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带保证借条如何提起诉讼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信用债务双方的债权人均有权利追究违约责任人或担保人的责任。
如若双方在担保合同中预先规定了当债务无法偿还时,由保证人和借贷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那么这种情况便属于连带责任保证。 当此种连带责任保证下的借款人未能按照主合同中的债务履约期限完成还款义务时,债权人有权选择既可要求借款人继续履行债务,又可要求保证人在其所承诺的保证范围内履行偿付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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