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与法定监护人有哪些不同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担保人应被理解为在第三方及债权人之间达成协议,规定当债务人未能履行其义务之时,由担保人依照既定约定行使清偿债务或承担相关责任的角色,此处所谓的第三方就是通常所说的担保人。
而对于担保人,我们有更具体的解释,他们可以是拥有代位清偿债务能力的公司、社会团体或个人,也可以是具备此等资格的法人机构或公民群体。 需要强调的是,监护人的定义与担保人形成了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监护人是指那些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所有合法权益上肩负着监护职责的个人或机构,他们的主要任务是保障这部分人群的公平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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