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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同一债权有多个抵押权人时如何分配权益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某项共同之债权存在两位或以上的抵押人,且债务双方并未就各自为该债权提供的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比例及顺位做出明确规定或争议未明的情况下,债权人(即抵押权人)有权自主地就这些抵押物中的任何一项或多项进行抵押权益的行使。
具体来说,当同一笔债权之上同时附加了多位抵押人时,债权人有权依据他们所约定的抵押权益顺序来决定哪个抵押人能够最先获得债权的清偿。
如果这些抵押人之间并未设定明确的孰先孰后的排序,那么在债权无法得到全额清偿的情况下,债务人有权自行选择向其中的任意一位债权人履行债务,而无需考虑他们之间的抵押顺序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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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0:4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