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债权的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担保债权之诉讼时效,系意为债权人之民事权益遭侵害者,其在法律明确定义之期限之内,未能实行自身之合法权益。
当时效期已届满之时,保证人方能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担保物权所担保债权的诉讼时效告终之后,担保权人若于诉讼时效终止后五年内行使押物权,则应受人民法院之依法支持。 但需注意,诉讼时效之计算起点始自债权人得知或应当知道其权利遭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开始算起。 然而,若从权利被损害之日起已逾期二十年之久,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如确实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亦可依请求人之申请酌情决定是否延长期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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