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人与担保人有什么区别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担保人和保证人的区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我们要明了担保的范畴不仅局限于保证这一行为方式,还能细分为质押、抵押、定金以及留置等类别。 因此,在广义的担保人概念下,保证人也仅仅作为其众多组成部分之一被纳入进来。 其次,保证是指由保证人和债权人所达成的一种协议,规定当特定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需依据这份协议履行相应的债务或承担相关的责任。 换言之,保证人在作为保证人的过程中,往往依赖自身的良好信用而为其债务人提供担保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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