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五年后,担保人是否仍需承担保证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目前的状况,关于五年前所签署的借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这一问题,必须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和分析后才能得出确切结论。
首先,倘若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明确地约定了保证期限的话,我们应依照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若该保证期限长达五年乃至更长时间,那么原有的担保责任仍然有效。 然而,若是双方并未对保证期限作出任何约定的情形下,保证期限将自主债务的实际偿还期限结束之后开始起算,为期长达六个月。 在这种情况下判断担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关键在于审查主债务偿付期限是否已经截止。 如果到期日早已过去并且超过了六个月,那么现今的担保责任便不再具备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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