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产质押合同生效的起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动产质押合同订立之时起即产生法律效力,然而请注意,由于该合同仅作为代表质权设立的意向文件并不包含实体权利,所以在质物实际交付给债权人占有的过程中,质权方才得以正式设立。
相对于不动产抵押来说,动产质押协议无需进行登记手续即可生效,但值得一提的是,此生效并非源于合同签字的时间点,而主要取决于质权人是否实际取得了质物的所有权。 这即是动产质押的典型特征——质物须经出质人依法转移予债权人之后方可生效,质权的合法存在及其作用均与质权人对质物的占有紧密相连。 正是因为质押人能够在债务履行完毕之前始终控制质物的归属,从而有力地确保了债权方权益的落实和实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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