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断担保期限是否已过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保证期限是否已然届满之问题,需依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剖析。
首先,若在担保协议中有明文约定保证期限者,应根据该契约规定的期间加以处理。 然而,若合约中所述保证期间较主债履行期限提前或与主债履行期限同日截止时,可被视为无任何约定,如此情况下,保证期间即为主债履行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总计为六个月。 其次,若缔约各方未能达成共识或对相关内容未有清晰规定,那么保证期间应自主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同样为六个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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