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若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是否仍有效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上,被设定为抵押或质押合同、或者是具有提供担保责任功能的保证合同及其他类似协议,本质上都属于附属性质的因素,它们与作为主合同的债权债务紧密相关,形成了一种从属关系,附随于主合同之下。
在此基础之上,如果主债权债务合同发生效力瑕疵,比如被认定为无效合同,那么由此产生的担保类合同也会丧失其应有的约束力,同样被判定为无效状态,这是法律的普遍原则所决定的。 当然,在特别情形下(例如法律对于特定情况作出例外规定),担保类合同仍然可能维持其效力,而不受主债权债务合同效力的直接影响。 因此,当主合同因各种原因被判定为无效时,其对应的担保合同也无法逃脱被判定无效的命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