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押担保的范围具体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质押担保之范围,即指出质人需承担之质押担保责任的具体内容。
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被担保的主债权及自其产生之日起算至债务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收入、违约金、由于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所支付的损害赔偿金、对抵押物进行保管并由专门机构提供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实现抵押权所需缴纳的各种手续费与税费等。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主债权仅限于主合同中所约定的债务人应当遵守的合同义务,而不包含任何因主债权衍生而出的附属权利(利息等); 至于利息部分,则是指当债权人采取实现质权方式来确保债务清偿时,主债权已经到期的所有利息收入(包含法定利率与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利率)。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法定利息还是协议利率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过高或不合理的利率约定,法律将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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