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我钱不还怎么告他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面临债务无法偿还的困境,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具体操作如下所示:
首先,当事人应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诉状,同时根据被告的人数递交相同数量的申诉副本; 其次,当事人需提供相关的欠款凭据,如借据、收据和欠条等; 最后,人民法院在依法接受案件后,当事人应及时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在进行欠款追讨的过程中,您需要准备以下必要的材料: 第一,借款协议或借据; 第二,如果借贷关系中有担保人,则需要提供与担保相关的证据; 第三,借贷双方交付及收到款项的凭证; 第四,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文件; 第五,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资料; 第六,付款付息的凭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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