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期限与保证期间有什么区别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抵质押期限和保证期间并非同一概念。
保证期间,系指合同约定或法律明文规定,由保证人负担其保证义务之期限。 如保证人与债权人间已就保证期间达成协议,应遵照双方约定行事。 若保证人和债权人并未对保证期间作出明确约定,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保证期间通常设定为六个月。 无论何时发生主债务的清偿期限届满,保证期间都将自此节点始起计时。 至于担保期限,这是当保证期间约定不甚明确时,用以决定执行时效的一项准则。 具体来说,在此种情形下,担保期限将被限制在主债务的履行期限以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