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幼儿园不能作为保证人吗 |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情形不能充当保证人: 首先是国家机关,除了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特许,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进行再贷款业务的以外均不得担任保证人; 其次是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宗旨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不得作为保证人; 最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以及职能部门同样不得担任保证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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