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给银行的房屋再出售是否构成欺诈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在设立抵押之后售出,一般情况下并不构成欺诈行为。
在此过程中,请注意,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当房屋所有权人将其所拥有的房屋进行抵押时,该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归属原本的所有权人,他有权利自由地决定是否出售此房屋,但同时也需要满足以下几个特定的限制条件: 首先,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清偿抵押债权; 其次,房主必须通知抵押权人以及告之购房者这处房产已经设立了抵押; 最后,若房屋售价明显低于房产的实际价值,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房主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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