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执行人故意躲起来找不到怎么执行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形中,当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之后,倘若欠债方下落不明避而不见,可考虑通过以下三个途径寻求妥善处理:
首先,假如在债务履行过程中有担保人的参与,那么值得我们向该保证人提出债权要求; 其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追索相应负债; 最后,债权人也能启动申请程序,宣布债务人处于失踪状态,并请求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财务代理人提出债权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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