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押车和抵押车的区别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汽车质押与抵押的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二者的运作方式并不相同。 抵押形式下,抵押物的占有权并不会被转让,即车辆的实际拥有人和行驶权利依然属于原车主; 然而,在质押情况下,物质押物的占有权必须发生转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物权质押必须涉及到车辆的实际交付和控制。 其次,在担保范围方面存在差异。 根据法律规定,抵押形式的担保范围包括了主债权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失赔偿等款项,以及为了实现抵押权所需支付的各项费用;而在质押情形中,除上述抵押担保内容外,还需承担质物品管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开销。 最后,在基本概念上,抵押是指负债方或者第三方,无需迁移对其特定资产的所有,以此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在债务到期未偿还之际,债权人有权通过合法途径将此财产进行处理,比如折现或者拍卖,获取优先受偿金额的权利。 而对于质押来说,负债方或者第三人需要把他的特定财产交由债权人持有,以此作为债务的担保,在违约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对质押物进行估值或拍卖,从而优先获取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一)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二)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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