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别人担保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作为他人的担保者,主要涉及到提供自身的信用或者资产状况作为保证,一旦所担保人无力履行合约义务,那么担保人就需要承担起相应的保证责任了。
根据我们国家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担保责任具体可细分为一般担保与连带责任担保两种情况。 其中,一般担保的含义是如果被担保人在经过诉讼后仍然无力偿还债务之时,担保人才开始承担担保责任;而连带担保责任则代表着,债权人有权不经事先审查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偿债能力与否,直接向他们中的任意一方提出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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