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借款合同不成立保证合同成立吗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律师解析:
保证合同成立的时间,应当以保证人以及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随便看
国土局行政不作为可以复议吗?
哺乳期合同到期自动顺延吗?
法院如何退回案件补充侦查
被判处取保候审可以验兵吗?
取保候审期间能否买机票?
告诉才处理案件在哪报警进行办理
给老板干完活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偷税漏税会被判无期吗?
陕西最新版车祸误工费营养费可以要求赔偿吗?
电动车拖车的费用由谁承担?
私抢枪支和盗墓能判刑几年?
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有几种?
合作作品分割使用怎样划分?
检察院让公安批捕多久会通知?
机动车辆无偿租赁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交通事故判刑了还交罚金吗?
检察院批捕后会判缓刑吗?
员工遇车祸误工期间能辞退吗
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
自己给爸妈写借条有效吗?
判决宣布婚姻无效案件如何办理?
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分手后是否应当返还?
公民可以继承的遗产有哪些?
虚假广告的侵权责任需要承担吗?
借钱没打借条对方不接电话怎么办?
引诱证人
威胁证人
作伪证
事实不清
拘传时间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间
附带民事诉讼立案
附带民事诉讼程序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25 5: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