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借款合同不成立保证合同成立吗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律师解析:
保证合同成立的时间,应当以保证人以及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随便看
检察院批捕后退查是为什么
暂缓执行拘留的答复时间是什么时候?
从批捕到开庭到宣判律师随时可以会见嫌疑人吗
撞死人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是什么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还没有批捕能不能发布通缉令?
在职人员行政拘留时间是多久?
补借条怎么写有哪些内容
法律规定借条需要一式两份吗?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虚假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俩可以办共同房产证吗?
关于买宅基地可以过户吗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怎么处理的?
交通事故赔偿与夫妻共同债务是什么关系?
交通事故伤人后对方不出院如何处理?
工程总承包如何管理的?
如何认定承包人欠付工程款?
工程队承包工程如何开票的?
撤销合同的时效是3年还是1年?
2025定金属于担保方式吗
暂时批捕什么时候释放?
战时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处罚标准细分依据是怎样的
催收非法债务罪判刑多少年
现行刑法对帮助恐怖活动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申请错误批捕羁押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价格行政诉讼
集团诉讼
控辩平等
课予义务诉讼
劳动者公益诉讼
诉讼承继
诉讼掮客
诉讼效率
未决诉讼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3 18:2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