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妇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医疗费:按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二、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凭医疗机构证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79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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