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医疗事故中涉及的伤残等级评估工作通常于医疗结束之际进行评定。
所谓医疗结束,即意味着病患已经达到病情相对稳定或者彻底痊愈的状态,无需接受额外的疗程治疗。 至于具体的评估时间,则需依据病患的受伤程度以及康复状况而定。 一般而言,对于病情相对简单且稳定的病患,可以在其出院之后较短时间内进行评估; 然而,对于病情较为复杂的病患,可能需要等待更长的时间,例如三至六个月乃至更久。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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