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医疗事故鉴定司法鉴定标准最新 |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鉴定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医疗事故鉴定司法评鉴的准则与准绳,主要是以对于病人身体所造成的伤害程度为依据来进行区分和评定。 
通常情况下,这种评鉴可以分为四个等级,其中第一级医疗事故代表着病人已经死亡或者是重度残疾; 而第二级医疗事故则意味着病人出现了中度残疾,或者是器官组织受到损伤并导致了严重的功能障碍; 至于第三级医疗事故,则表示病人出现了轻度残疾,或者是器官组织受到了损伤并导致了一般的功能障碍; 最后,第四级医疗事故则是指病人出现了明显的人身损害,并且还伴随着其他的不良后果。 在实际的评鉴过程中,我们会全面地考虑到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结果中所承担的责任程度,以及病人本身原有的疾病状况等多方面的因素。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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