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综合性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医疗机构乃依据法定程序所设立,致力于开展疾病诊断与治疗活动的各类卫生机构的统称。
在这一严格定义中,我们能够明确三点关键信息: 首先,医疗机构应依法建立; 其次,其职能范围集中于疾病诊断及治疗活动; 最后,此类机构乃众多卫生机构之总和。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此定义仅概括性地描述了我国的医疗体系,实际情况更为复杂多元。 具体来说,我国的医疗体系主要由各种类型的疾病诊断与治疗卫生机构构成,其中最为常见的便是医院与卫生院。 除此之外,还包括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多种形式,共同构筑起我国庞大而完善的医疗机构网络。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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