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认定的相关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医疗事故案件中,行为人必须是那些通过考核以及得到卫生行政机构批准或者认可,并具有相应资质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从业者。
鉴于医疗诊疗及护理工作本身即是集体协作的过程,有时候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可能包括提供医疗管理、后勤支持等相关领域服务的工作人员。 (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在其诊疗护理工作中必须存在过失。 (3)该过失必须发生在诊治护理工作进行期间,同时亦应涵盖为此提供服务的后勤保障和管理环节。 (4)对患者产生的损害后果必须符合法定标准,即要求“出现死亡、伤残、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严重状况”,若其程度未达到上述范畴,则无法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5)违法行为及其所带来的损害结果之间必须具备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在出现多因一果的复杂现象时,我们必须深入剖析各个因素与其所起作用,谨慎地做出裁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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