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现医患纠纷如何处理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建议医患双方能够通过友好的协商方式来解决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性意见之后,可签署协议书以备查验,同时也可以考虑办理公证书或者委托律师见证等手续,最后还需要将此结果上报至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用。
其次,若医患各方未能通过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则患者有权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且该项申请应在患者知晓自身健康状况已经受损或是理应知晓自身健康状况已经受损的一年之内及时提出才算有效。 再者,如果经过协商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仍然无法圆满解决问题,那么患者还可以采取法律途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和解应注意以下问题: (1)医患双方的和解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只能就民事责任进行协商,不能规避当事医院、当事医务人员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参加和解的患方必须直接与医院发生利害关系,在法律上享有民事权利,依法承担民事义务,如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继承人、代理人等。 (3)参加和解的院方必须由院方法定代表人即院长参加和解,其代表医院的行为,应认定合法有效。医院的其他人员如参加和解,要持有盖有医院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其和解行为才合法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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