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术并发症医院要承担责任吗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手术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局部组织受损难以进行完全有效地规避。
若所受之伤与手术实施区域无直接关联性,经过专业司法鉴定机构确认,便可归类为医疗事故;而倘若该伤害发生在临近手术部位,则称之为不可避免的损伤,这便是指在手术过程中难以做到全面避免的情形。 因此,在接受任何形式的手术治疗之前,患者及其家属均需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旨在尽可能减少可能出现的医疗纠纷。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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