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诽谤罪告哪里受理的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诽谤罪乃属于自诉性质之案件,通常交由犯罪行为发生地所属的区级以下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而“犯罪行为”的地域范围则不仅局限于这一行为的实际实施地点,还应涵盖该行为所导致的犯罪后果的发生地。 若阁下欲提起自诉程序,务必准备充分的相关证据材料,并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地域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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