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通过网络诽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网络诽谤罪,我国法律设定了明确的立案基准,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同一条诽谤性的信息在实际被点击以及浏览的次数要达到累计超过五千次以上,或者是被转发的次数也要达到累计超过五百次以上; 第二,该诽谤性信息的传播已经导致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家属出现精神失常、自我伤害甚至自杀等严重的不良后果; 第三,在过去的两年时间内,曾经因为诽谤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但是之后再次进行诽谤他人的行为等等。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诽谤罪在我国属于自诉案件的范畴,然而当这种犯罪行为对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构成严重威胁时,则不在此限。 因此,如果网络诽谤行为满足上述任何一个条件,都有可能会被司法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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