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诽谤他人几次以上构成诽谤罪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行为人利用信息网络,进行恶意中伤他人的言论活动,且在同一诽谤性质的言论上,实际所引起的点击次数及浏览页面的数量达到五千次以上,又或是传播该条诽谤言论的人次累计达到了五百次以上,便构成了诽谤罪。
然而,情势是否构成诽谤并不能仅仅通过量化诽谤言论的次数来衡量,还需将诽谤句的具体内容以及由此行为衍生出的不良影响等诸多因素纳入考量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即便诽谤言论的次数未能达到前述标准,倘若因该言论导致遭受侵害者本人或其家属出现精神异常、自我伤害乃至自杀等极端恶劣的状况,也有可能被视为构成诽谤罪。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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