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诽谤罪浙江省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诽谤罪在浙江省内的刑事立案基准,通常须依照我国刑法既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展开具体操作。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诽谤罪意指行为人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真相,其程度足以对他人的人格尊严进行恶意贬损以及破坏他人的良好声誉的违法行为。 针对浙江省的实际情况,诽谤罪的刑事立案基准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行为人实施的诽谤行为是否已经达到了情节严重的地步; 其次,该诽谤行为是否导致了受害者出现精神失常、自我伤害甚至自杀等严重后果; 最后,该诽谤行为在社会公众中是否引发了较大范围且较为恶劣的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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