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实名还可以告诽谤罪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诽谤罪得以成立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要素:首先,行为人需采取暴力或其他不良手段,公然诋毁他人名誉或散布虚构的事实,误导公众;其次,上述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程度;最后,诽谤罪为自诉案件,仅在行为严重干扰社会秩序、侵犯国家利益等极端情况方由国家主动介入。在未公开真实姓名的情况下,若能证实行为人确实以其他方式公然侮辱或诽谤他人,且情节恶劣,仍可判定其构成诽谤罪。然而,由于缺乏实名信息,可能导致对行为人身份的识别及追究刑事责任方面存在困难。在此种情形下,倘若受害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并在举证过程中遇到困难,人民法院有权请求公安机关予以协助。因此,尽管缺乏实名信息可能会给追究诽谤罪带来一定难度,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只要能够通过其他途径明确行为人身份,并证明其行为符合诽谤罪的构成要件,便依然可以启动诽谤罪的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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