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文字能否构成诽谤罪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文字的运用在某些情况下可构成诽谤罪。所谓诽谤罪,系指行为人故意编造并且大肆宣扬不实之言辞,这些言论足以为他人的人格尊严带来负面影响,对其名誉造成了严重损害,同时满足情节恶劣这一条件的行为。以文字形式进行的诽谤行为往往通过纸质文档或网络媒介进行传播。在此类情形之下,若文字内容完全契合诽谤罪的犯罪构成要素,例如诽谤行为与被害者所遭受的名誉损失两者之间存在明确的因果关联性,且此类行为人具备主观恶性的话,均有可能引发诽谤罪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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