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诽谤罪需要举证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诽谤犯罪,我们需要证明以下几点:
首先,该犯罪行为在客观层面上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播虚假事实,这些行为足以贬低和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与名誉,且情节严重; 其次,该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及名誉权益,而这些被害者通常是个体自然人。 同时,针对此罪行,行为人还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行为人必须具有捏造事实的行为,也就是说,他们所散播的诽谤信息必须全部是虚构的,如果这些信息并非毫无根据地捏造,而是基于真实存在的事实进行传播,即便这些信息可能对他人的人格尊严或名誉造成损害,也不能认定为诽谤罪; 第二,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这里的“散布”指的是将捏造的事实在社会公众中进行公开扩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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