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构成诽谤罪会行政拘留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些情形中,仅仅是恶意谩骂或许尚不足以评定为诽谤罪行。
然而,这些言行已经侵犯到了受害者的名誉权,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条文,这种未经授权就在公共场合夸大事实进行辱骂性的攻击的行为,应当受到公安部门的制裁。具体而言,1)故意在公众场合捏造事实,恶意中伤的事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可被判处五日以下的拘留或罚款;情节稍微严重些的,将面临五日至十日的拘留,同时还需缴纳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2)所谓的“诽谤”,其实就是指蓄意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意图贬低他人的人格尊严,损害其声誉的恶劣行为。 3)若因恶意诽谤而导致他人遭受严重损失,那么就有可能触犯到诽谤罪。此时,必须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来判定罪名和惩罚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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