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骂人没证据能立案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遭受恶意谩骂或侮辱后是否可以进行司法诉讼之问题,尽管我国法律明文规定赋予公民合法维护自身权益之权利,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院受理此类案件的情况却并非普遍存在。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一点就是,只有当上述言语行径对个人尊严与名誉造成严重且深远的损害,甚至构成刑法所认定的犯罪时,法院方才有理由接受当事人的申诉并启动立案程序,依法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在正式提出诉讼请求之前,原告人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可以充分证明其遭受过侮辱的原始证据,同时提交内容详实完整的起诉状,前往法院办理立案手续。
值得关注的是,所有主张的事实都必须得到有效的证据支撑和证实,否则将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确保证据充足且毫无争议之后,再向法院递交相关申请。就本案例而言,我们认为采取非诉讼方式解决问题或许更为适宜。原因在于,由于缺乏确凿有力的证据,法院很可能无法予以立案审理。即使勉强得以立案,若所提交的证据未能达到合理、充分的标准,则极有可能再度面临被法院驳回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