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的侮辱和侮辱罪的侮辱有什么区别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阐述寻衅滋事罪与侮辱罪的区分时,我们可以看到它们所针对的重点不同。
寻衅滋事罪所关注的主要侵犯客体乃是社会的公共秩序,而侮辱罪则恰恰相反,其侵害客体主要涉及到他人的人格在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寻衅滋事罪往往呈现出肆无忌惮地挑起争端,无缘无故制造事端,蛮不讲理地胡作非为等特点,从而对公共秩序造成严重破坏。 相比之下,侮辱罪的客观表现形式则更为直接,通常采用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公开贬低他人的人格,破坏他们的名誉。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因素也需要我们在分析这两种犯罪时加以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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