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架时先动手的人负主要责任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无法简单地将责任归咎于率先采取攻击行为的一方,这涉及到刑事和民事案件中的责任判定,需要依据具体的事实状况进行精细分析和深入研究。
举例来说,两个人因为民事纷争而引发的打斗,那么他们应该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这样的情境下,通常情况下率先采取攻击行动的一方具有更大的过错责任,但若是对方 首先对其进行了侮辱或诽谤,且受害者的情节较为严重,那么事情的责任划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而言,包括双方责任的大小在内,所有这些都应由法院在全面评估案件后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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