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侮辱谩骂怎么定罪派出所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警察进行侮辱谩骂的行为,依据现行有效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违法行为。
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承受相应程度的行政惩罚。 而若其辱骂行为严重到足以构成侮辱罪的地步,则要追究刑事责任。 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对于多次发送侮辱、恐吓或其他不良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者,将被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惩戒或处以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较重,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即五日以上至十日以下的拘留。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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