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然辱骂他人怎么认定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然辱骂他人是指在公共场合或者多人面前,对他人进行侮辱、谩骂、诅咒等言语攻击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尊严和名誉,而且可能会对受害人造成心理和情感上的伤害。
一般来说,公然辱骂他人的认定如下: 1、时间和地点:公然辱骂他人通常发生在公共场合或者有较多人存在的环境中,比如在街头、商场、餐厅等地方。如果是在私人场合,比如一个人在家中自言自语,则一般不会被认为是公然辱骂他人。 2、言语内容:公然辱骂他人的言语内容通常是具有侮辱性、贬低性、攻击性的,比如使用侮辱性语言、恶意诅咒、人身攻击等。 如果只是普通的争论或批评,并不涉及侮辱或谩骂,则不会被认为是公然辱骂他人。 3、受害人的感受:最重要的是要考虑受害人的感受。如果受害人感到被侮辱、被谩骂或被攻击,并且这种行为对他们的心理和情感造成了伤害,那么这种行为就可以被认定为公然辱骂他人。 需要注意的是,公然辱骂他人是一种不道德和不合法的行为,不仅会对受害人造成伤害,而且可能会引起社会舆论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因此,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尊严和权利,避免使用任何形式的侮辱或谩骂言语。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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