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媒介受众应该享有的权益大致有四种:
知情权、表达权、名誉权、和公平交易权。
知情权,是指公民了解公共事务、获得和知悉相关信息特别是官方信息的权利。
表达权,又叫媒介接近权,是指受众利用新闻传播媒介表达自己的意愿、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
名誉权,是指受众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公平交易权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核心是受众有权利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应物有所值。
这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质量上的要求,即媒介提供的信息应该是真实可靠的,其次是数量上的要求,信息不应该缺斤短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