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权纠纷可以仲裁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妇幼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监护这个东西,一般来说是不能用来仲裁解决问题的。
因为监护就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和那些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行动受到限制的成年人的人身权利,这事儿里头可充满着浓烈的身份特征以及大家都关心的公共利益。 而仲裁主要是适用于双方都是平等地位的人之间发生的关于合同、钱财方面的矛盾冲突之类的事情,像监护这样的事就有些超过它的职能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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