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会受到什么处罚 |
分类 | 损害赔偿-产品质量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无注册商标的香烟、雪茄烟以及含有包装盒的烟丝的销售活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加以制止并勒令停止生产、销售,同时处以罚款。
若涉及销售伪造或侵犯他人已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同样将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严肃处理,包括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侵权行为,赔偿受害方因产品侵权而造成的损失,并且还可能面临罚款的严厉处置; 严重者将触犯刑律,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三条
生产、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罚款。 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