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造假售假怎么处理 | 
| 分类 | 损害赔偿-产品质量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制造和销售伪劣商品的惩处措施具体包括: 
第一,责令违法生产者立即停止生产行为,同时要求违法销售商停止销售活动,并将其所涉及到的违法生产与销售的商品予以没收,在此基础上,对上述商品按价值金额的50%至3倍进行罚款; 第二,若存在违法所得的情况,则需予以没收,不得继续留存; 第三,若当事人违法情节较为严重,将被吊销营业执照,以示惩罚; 最后,如果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