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所有技术参数都必须满足三家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产品质量 |
解答 |
律师解析:
极尽稠密的论断:
是的,有。 详尽明晰的讲解在此: 根据我国《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在设定相同的参数标准时,需要至少具备三家以上的生产商或者服务提供商能够满足其需求。 换言之,这便意味着参与竞标的公司数量必须达到三家及以上才能进行投标活动,否则将直接导致流标无法进行。 值得关注的是,如若在三家及以上的竞争者中有任何一家的标书存在严重问题而被判定为废标,那么最终仍然会面临流标无果。 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必须确保有三家或更多的,具有合法资格且独立运营的企业参与到投标环节之中,而且他们提交的标书必须均满足所有的招标要求。 招投标,作为一种工程建设或者大宗商品交易的推广方式,其基本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由招标方发布广告邀请合适的厂家参与,然后向他们发放招标文件,同时还可以附带相关的图纸以及样品以供参考。 法律依据部分,详细阐述如下: 根据《招投标法》第四十四条,招标人应当依照既定的招标文件规定,在指定的时间与地点进行开标仪式。 然而当申请投标的人数不足三人时,则不能进行开标;此时,招标方必须决定是否重新开始新的招标活动。 若投标人间对于开标结果产生任何异议,则应在现场进行提出,对此,招标方应当即时做出有效回应,并应该同步做好相关记录。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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