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服务合同要全体业主都签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产品质量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需要。
律师解析:
不需要全体业主签。合同只认业委会或者业主的大会的公章,盖章生效。盖章生效。因为他们是一个组织,而不是单个个人。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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